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题目:N市旅行社小姐的阴谋――十年庆典外的小插曲 回复: 5 浏览: 40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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表情: 作者:忻礼明锦帆 时间 2008-9-24 21:10:36 序号:2126
 
  2008年9月19日晚餐时,Z市7位来宾,提出21日起到N市访问。在场的N市人士,莫不受宠若惊。经在场数方人士议定,由N 市区的JF先生总策划。JF先生自然从晚餐后即屁颠屁颠地开始行动,从上网吧查资料开始,继而坐镇S市,联系、遥控N市的朋友、员工,并在S市相关人员协助下,到20日下午终于搞定全部行程。JF先生则在21日晚饭时分回到N市。

22日这天,确定去X景区游览并回程兼游N市区,委托旅行社单独组团,专车、专导,早上8点到旅店接人开始行程。

21日半夜近11点,经来宾中的LZ先生等商定(根据资料合理推测),突然用短信通知JF先生,拒绝使用原订的旅行社,改用其他途径。这一英明、及时的伟大决定,对于JF先生不啻晴天霹雳,当即被击晕在地,可怜夜深人静,家人早已入睡,竟无人抢救。幸亏该先生练过数十年内功,不久渐渐自行苏醒。醒来之后,除向相关领导报告外,急忙打电话告知导游小姐。导游小姐毕竟历练江湖,自有处惊不变之功力,非JF先生可比也,在睡梦中被惊醒之后,只是懒洋洋地沙哑着喉咙说了一句“知道了”。JF先生则生怕后面还有令人尴尬的话语,急忙挂上电话,落荒而逃。

至于LZ先生等来宾为何作出如此英明决策,经多方调查研究,至今无解。根据现有资料得到的种种说法,则一律漏洞百出,无奈留待日后再行探究。是为憾事。


上面是缘起,下面谈正题。

这天专车专导的行程,是通过熟人L小姐预订的,因JF先生人在S市,所以都是电话、短信联系,没有付定金,而约定22日早上由导游小姐随带发票、合同等资料,车到旅店后再办一应手续。现在遇此尴尬之事,JF先生自然要主动联系,负荆请罪,并要求承担损失。

22日下午,JF先生忐忑不安地打电话给L小姐,L小姐却说没有关系,不要什么损失费。JF先生素有固执己见的劣根性,还是一再坚持。而L小姐则寻找种理由,坚辞不受。其理由有:

1、车是公司自己的,没有出发,谈不上损失;

2、导游小姐原在外地导游,21日很晚才回家,22日正想休息。――如此说来,取消行程竟为导游小姐的玉体康健立下了莫大功劳。

3、22日是星期一,不与其他安排冲突。
……

不一而足,共计N条理由,驳得JF先生无话可说,无计可施。而JF先生仍然不肯善罢甘休,再次表现出冥顽不化,坚持要L小姐与同事、领导商量后再告知赔偿金额。

放下电话,JF先生灵机一动,竟然发现L小姐正在酝酿一个不大不小的阴谋。她是想放弃一笔可能是几百元钱的赔偿,来换取JF先生的长期内疚,让JF先生牢牢记住她的人情。

N市有一句名言:“钱财短,人面长”。L小姐果然把这句名言运用得十分圆熟,妄图取得以短换长的小小胜利。

时间过去了两天多,没有接到电话。JF先生只得欠下这笔人情债了,而L小姐的阴谋终于得逞,JF先生灰心丧气之余,嘱予作文以记之。

表情: 作者:忻林 时间 2008-9-25 15:05:15 序号:212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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回复内容:
  黄绢幼妇,外甥齑臼∶)
表情: 作者:忻利国 时间 2008-9-25 18:55:38 序号:213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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回复内容:
  十年庆典外的小插曲阅感:人以孝为先,为人诚在前.锦帆款款心,让人来尊敬.小人言与行,大相来径庭.要使人不知,除非已莫为.
表情: 作者:xinlongzuo 时间 2008-10-7 23:14:50 序号:217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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回复内容:
  锦帆老先生,我觉得也该差不多就是!这样可不象一个忻氏人,不要就因为一点小误会老做个人攻击,是否也该检讨一下?我去上海前后四次,上海忻氏的热情我很感动,我们共同推进天下忻氏的联合,交流感情,建立友谊是我的心愿,上海忻氏来张共叙友情,北方忻氏南下寻亲为我们日后的联合起了带头,中日俩国的矛盾都可以化解,何况我们呢?欢迎您和宁波忻氏来张家口,让我们用欢笑了结我们的小误会!保重身体!
表情: 作者:xinlongzuo 时间 2008-10-7 23:20:39 序号:217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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回复内容:
  别再生气了!对身体不好.没有那吗严重吧,不过我倒是看到我们忻氏老先生的文采的确不错,我们向您学习!忻龙祚再次想您道歉!
表情: 作者:忻礼明锦帆 时间 2008-10-14 23:52:10 序号:219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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回复内容:
  龙祚先生的回应,有几个关键词。一是“小误会”,二是“个人攻击”,三是“道歉”。

不能接受“误会”说。因为“误会”之说,就是指责我在过程中有不足之处,从而引起别人误会。但是过程十分简单明确,丝毫没有可误会之处,连产生误会的机会都没有,而任何关于误会的解释都是漏洞百出,自相矛盾。我自认没有任何疏漏之处,所以不肯接受任何指责。

小,还是不小?事情不大,但值得重视。也许有人轻车熟路,习以为常,但我却认为惊世骇俗,决非常人能所为。至少在忻氏联会族人中,我想不会再有别人会有这样的“胆识”和“魄力”,能做类似的“小”事。很多周密计划的“大”事,可能做得滴水不漏;而一桩临时应对的“小”事,却往往不由自主地从潜意识展示了内心世界。孰大孰小,孰轻孰重,自然见仁见智。

“攻击”者,恶意指摘也,不是中性词,更不是褒义词。我“攻击”了吗?如何“攻击”?我是说明事实而已。有第三者认为我恶意中伤吗?我估计没有。但在这里看到,我不但“攻击”,而且“老做”,而且“该检讨一下”。我倒成了罪人了,哈哈。

虽然遭到“攻击”,但是因为有“误会”,龙祚先生居然宽宏大量地“道歉”了。这样的“道歉”是真诚的吗?如果龙祚先生是装作道歉,那我也装作接受,从此风平浪静,天下无贼,也好。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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